根据《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》(校教发〔2016〕6号)规定,按照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研究决定评选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组建学院评选委员会。
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由院党政领导、系主任、教学督导、专业负责人或教师代表等组成的不少于13人评选组。同时邀请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现场观摩。采取参评老师回避制。
二、评选程序规则。
1.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情况,组织相应师德师风和教学考察,审核参评教师的资格。
2.按照教师申报的相应等级实行分等级评选,一等奖落选人员不再纳入二等奖评选范围。
3.在一等奖申报人员中评选一等奖2人。同时评选出特等奖推荐候选人1人。
4.在二等奖申报人员中评选二等奖2人。
5.采取评委现场无记名打分方式评选。按得分高低决定获奖人员及特等奖推荐候选人员。
三、评选考察内容。
1.师德师风考察:如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取消参评资格。
2.教学考察:对申报人员承担的课程进行全面考察,考察内容包括学生评教、同行听课、课程档案和教学资料审查,考察结果将作为评选重要参考。请教师提供参评课程档案电子版,于4月20日下班前报学院行政办。
3.综合评审: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于4月21日(周二)下午对申报人员进行以教学示范(课程说课和教学展示)为主的综合评审。说课不超过8分钟,教学展示不超过15分钟。
四、结果公示与上报。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学院网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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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27日